安溪铁观音茶王赛规则
安溪铁观音茶王赛规则
安溪铁观音茶王赛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国家食品行业有关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安溪铁观音茶王赛的管理,规范运作程序,确保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获奖茶叶的品质和数量,发挥好安溪铁观音茶王赛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审批与申请事宜`
第二条 审批机关:安溪县茶业管理委员会是举办安溪铁观音茶王赛的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凡举办安溪铁观音茶王赛必须经安溪县茶管委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条 申请资格: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自然人均可申请举办茶王赛;自然人发起申请的,必须达到30人(含30人)以上。
第四条 申请时限:拟举办茶王赛的单位或自然人,必须提前30天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组织者资格证明(法人资格复印件;自然人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提供5名以上主要组织者身份复印件)和活动方案。
第五条 比赛经费:茶王赛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或联合发起的自然人自行负责。
第三章 审评与公证
第六条 审评机构:安溪铁观音国家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为茶王赛审评机构。
第七条 评委会组成:评委会必须由3名以上、具备茶叶审评专业技术相应资质的人员组成,评委会主任必须具备国家高级技术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
第八条 评判规则: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密码审评票决制。审评人员每人一票,单独计分,以总得分的高低决定获奖名次。
第九条 公证:茶王赛一般应聘请公证机关参与,实施全程监督,并对评比结果作出公证评价。
第四章 参赛茶样
第十条 所有参赛茶样的原产地必须在安溪县(行政区域)境内。
第十一条 参赛茶样为净茶,重量2.5公斤—6公斤。
第十二条 参赛茶样必须经过检测,卫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 每次茶王赛的参赛茶样必须达到30个以上。
第十四条 参赛茶样分为清香型和浓香型两个系列,分类评比。
第五章 比赛程序
第十五条 每次茶王赛至少须经过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参赛茶样数量多的,可增加复赛,再进行决赛)。
第十六条 进入决赛的茶样数量必须与参赛茶样数量呈合理比例。
第六章 奖项设置和获奖茶样质量要求
第十七条 茶王赛一般设金奖、银奖和铜奖三个奖项,必要时可增设若干名优质奖。
第十八条 进入决赛的茶样根据质量情况,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可只产生银奖和铜奖,金奖空缺。一般情况下金奖不得并列。
第十九条 获奖茶样(金、银、铜和优质奖)的品质必须高于安溪铁观音国家特级标准样品的品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处罚:凡没有申请或未经批准而擅自举办安溪铁观音茶王赛的,将由审批机关根据安溪铁观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有关规定追诉茶王赛组织者的责任,并向全国茶叶相关部门、机构通报,同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茶王赛组织者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报备:每次茶王赛结束后,获奖名单和获奖茶样(各100克)必须于10天内报送安溪县茶业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二条 举办安溪乌龙茶其他品种茶王赛,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由安溪县茶业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茶王赛,源自古代的斗茶,始于唐朝,宋代其风最盛。苏东坡诗云:“胜者登仙不可攀,输同降将无穷耻”。由此可见一斑。
斗茶,也叫茗战,这是中国这一茶条叶王国的古老习俗。这种习俗在全国各地大部式微,而在乌龙茶的故乡、钦观音的发源地,这一民俗与茶叶一起繁衍生息,经久不哀,几乎年年举行茶王赛。95年以来,西坪镇积极实施“科技兴茶”"战略,“做好茶王赛,致富奔小康”,重视“茶王赛”的举办,使之成为评选名优特产品、提高条叶质量、发展茶叶技术、推动茶叶生产的有效形式。
茶王赛大都在每年春、秋两季茶叶采制后举行。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先以村为单位进行初赛,再由各村选送的近百件作品进行复赛,聘请著名茶师评选,最后,复赛中选出的几件作品无标名参加决赛,由全国,省、市、县茶叶专家评选。评选出特等奖(茶王)一名、一等奖2名、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评选后还举行茶艺表演、茶王拍卖会及“踩街”活动。
1999年6月11日,安溪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办茶王赛,震动京城。同年在安溪(香港)茶王赛,创下了100克铁观音拍卖11万港元的天价,产生极大的轰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