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經》的天文曆法--古六曆
《內經》認為,“人與天地相參,於日月相應也”,“天地之大紀,人神之通應”,“生氣通天”,“陰陽系日月”。所以強調研究中醫學,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並特別指出日月五星顯出的天象,是大地上萬物生長化收藏及產生災害的根本。如《周易·賁·彖》說:“觀乎天文,以察時變。”“時變”是產生萬物化生和災害的直接原因,但產生“時變”的根源是天體運動。所以,近年來人們稱中醫學為天文醫學。而五運六氣理論是天文中醫學的核心,天文曆法知識貫其中。因此,要想學精學深學好運氣理論,只有首先精通《內經》中的天文曆法,才能達到事半功陪的目的。
第一節 古六曆
在學習研究《內經》曆法之前,必須先瞭解一下古六曆的知識,才能知道《內經》用的哪部曆法。《漢書·律曆志》記載古曆有“黃帝,顓頊,夏,殷,周及魯曆”六種。我在《中國古代曆法解謎----周易真原》書中研究得出夏商周三代曆法的“三正”是:周正建子,取太陽在南回歸線冬至節,天氣最冷之時。商正建醜,取時於天地之氣相差“三十度而有奇”的雨水節。夏正建寅,取時於冬至後“六十度而有奇”的雨水節。如《尚書大傳》說:“夏以日至六十日為正”。三代“三正”的確立,都是有其天文背景的,即以太陽在南回歸線冬至點為基準。這樣看來,所謂現行的以立春為年首的夏曆,是名不正言不順的。所以,我當時稱之為傳世夏曆。現在看來,還是稱之為傳世農曆為妥。那麼,這種傳世農曆是哪部分曆法呢?我認為,應該是顓頊曆。
史書記載,顓頊曆為秦始皇所採用而頒發于全中國,到漢代初的百年間還繼續行用顓頊曆,直到漢太初元年才改用太初曆。
陳美東至《古曆新探》中研究指出,顓頊曆的曆元在甲寅年正月甲寅朔旦立春,即以立春為年首,合朔時刻在朔旦。並有馬王堆出土的帛書天文資料為證。陳美東說:“顓頊曆每經一元,非但日月回到原來的起始狀態,年月日的干支都回到甲寅,而且五星也都回到晨出的位置。即曆元時,符合日月合璧,五星聯珠的條件,每個元首都是上元。至此為止,我們可以有把握的說,關於顓頊曆的曆元問題,古人所言在甲寅年正月甲寅朔旦立春,七曜聚于營室附件,是大致符合事實的。”
那麼,以立春為年首的顓頊曆,其天文背景是什麼呢?《素問·脈要精微論》說:“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冬至後四十五日是立春,夏至後四十五日是立秋。說明顓頊曆正月年首的確立,也是以太陽在南回歸線冬至點為基準的,並以氣候為依據。
有上述可以看出中國古代曆法的發展。顓頊歷年首始于立春,是以氣候為主旨。夏曆年首始于雨水,萬物始生,是以物候為主旨。商歷年首始于大寒,是以地氣陰極一陽生為主旨。周歷年首以冬至為始,是以天氣陰極一陽生為主旨。氣候物候為末,天道為本,由末及本,由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是事物發展的必然規律。這四種曆法,皆以太陽在南回歸線冬至點作為基準,具有天文學上的真實意義,是科學的曆法。
秦代雖也用顓頊曆,但不以立春為年首,卻改亥月為年首,這是必須明白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