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茶叶》(NY5244—2004)
日期:2011-08-16 浏览:735次 
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茶叶》(NY5244—2004)

标准号:关键词: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茶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茶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略)

3 要求

3.1 感官指标

3.1.1 产品应具有该茶类正常的商品外形及固有的色、香、味,无异味、无劣变。

3.1.2 产品应洁净,不得混有非茶类夹杂物。

3.1.3 不着色,不得添加任何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

3.2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公无害食品茶叶的理化指标 3.3安全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无公害食品茶叶的安全指标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检验(略)

4.2理化指标检验

4.2.I 水分

  按GB/T8304规定执行。

4.2.2 总灰分

  按GB/T8305规定执行。

4.2.3 水浸出物

  按GB/T8306规定执行,,

4.3 安全指标检验

4.3.1 铅

  按GB/T5009.12规定执行。

4.3.2 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和溴氰菊酯

  按GB/T5009.146规定执行。

4.3.3 乐果、敌敌畏、杀螟硫磷和喹硫磷

  按GB/T5009.20规定执行。

4.3.4 大肠菌群

  按GB/T4789.3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5.1.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h)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c)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d)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5.1.2 交收(出厂)检验(略)

5.2组批(略)

5.3抽样方法(略)

5.4判定规则(略)

6 标识

  无公害食品茶叶的包装上应有无公害农产品专用标志,具体标注方法和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包装标签应符合按GB7718的规定。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茶叶生产中使用。

  2.检验项目可以根据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抽检工作需要调整。

Tags: 雅茗居 茶文化 茶叶 茶叶知识 茶网大全 茶叶问答 网络
文章编辑】【关闭】【收藏】 【返回顶部】 
上一篇我国现行有关茶叶标准内容 下一篇茶叶标准汇编

推荐阅读

图文欣赏

延伸阅读

茶叶干燥机|真空干燥机|真空耙式干燥机
茶叶真空耙式干燥机  真空耙式干燥机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使用周期长,性能稳定可靠,蒸汽耗量小...
厦门推介会上的茶叶舞蹈
...
可乐茶叶蛋的做法
您需要准备好鸡蛋、茶叶、盐、酱油和可乐。  煮鸡蛋前,先要用勺子轻轻敲打鸡蛋,当蛋壳出现细小的裂...
信阳茶叶打入欧美市场 开设“中国茶”专卖店(图)
覆盖鄂、豫、皖三省九地的近万名茶农的跨区域专业合作企业╠╠河南省潢川县光州茶业专业合作社,自2007...
四川蒲江茶叶牵引世界目光(图)
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宗兴视察国际茶业大会暨展览会蒲江展区县委书记施跃华与国际茶业委员会主席mikebuston...

相关主题

推荐文章

知识问答

雅茗居茶叶网 |茶友社区 | 茶叶知识 | 茶叶信息发布 | 茶友空间 | 茶叶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