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货币—新疆省金融机构的钞票
新疆省曾于光绪十五年十二月创设官钱局。凯姆指出,发行布钞,每张红钱四百文,相当市银一两。后因伪造较多,亏损很大,乃于光绪三十四年发行新纸币流通。并将省城官钱局改为总局,各府厅州县设分局。发行的纸币有大银票和小银票。
伊犁地区因离省城较远,钱价悬殊,诸多不便,故于光绪三十三年设立伊犁官钱局。民国初年,新伊两局尚未统一,该局纸币只流通于一府两县之间。
新疆省银行设立于民国十九年(1930年)七月一日,隶属于财政厅,总行设迪化(今乌鲁木齐),以后改称新疆商业银行、1949年又改称新疆省银行,发行了世界上最大面额60亿元的钞票。
中华民国九年(1920年)新疆财政厅库官票红钱壹百文
中华民国七年(1918年)阿尔泰通用银券拾元
中华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新疆商业银行壹元
中华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新疆商业银行拾元
中华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新疆省银行陆拾亿元
中华民国六年(1917年)新疆财政厅库官票红钱肆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