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窑瓷器上的铭款
越窑瓷铭款较为丰富,有姓名款、数字款、纪年款、纪事款以及其他等文字款识。姓名款主要刻划在间隔具和匣钵上,尤其是晚唐时期的瓷质匣钵收藏品上多见。有“李”、“张”、“马”、“马公受”、“罗业师记”“余庆记烧”、“余”、“陈记”等。这些为当时烧造时,表明某个窑位的产品属于某个窑主的,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的烧瓷状况—分工明确,既有专门从事制作的坯户,也有专门负责烧窑的窑户。这种将制坯与烧窑的明确分工,极大地有利于瓷器的烧造和资金的投入。

越窑瓷器
越窑瓷纪年款为人们今天的要求提供了极有力的帮助。越窑瓷以纪念书写并不多见,有“会昌三年七月”、“咸通十三年季春”、“乾化年”、“太平戊寅”、“辛酉”等,其中以“太平戊寅”款相对多一些,多为楷书书写。
越窑亦见有数字、方位字以及姓氏与方位组合等款识,如“上”、“中”、“王上”、“朱上”“大十”、“五”、“六”、“七”、“八”、“九”、“十”等,多见于唐宋时期间隔具的外底和夹砂耐火匣钵的外壁,这些文字给我们提供了当时的装窑方位以及不同坯户的坯所放窑内的位置以及顺序等,有助于我们研究当时烧窑的情况。
越窑铭款亦见有记事文字款识,这些文字主要刻于器物的内壁或外壁。供奉款有如“(弟)子吴从处舍入风林庙供养”;或作为产品说明而标注的“巧手王......岁六月十九日记”。另如嵊州市文管会也藏有一件腹刻“元和十四年四月一日造此罂,价值一千文”的蟠龙青瓷罂,即为此种现象,既表现器物的名称、制作年代,还表明了它的用途—商品出售。还有表面瓷窑的性质有“上林窑(自)......年之内一窑之民(值)于监......(交)代窑民”、“官”字等。此外还有祝福吉祥用语的款识如有内底模印“寿”吉语款。而纪年款如“大中二年”等,则为人们提供了鉴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