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阶段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
11月22日,浙江省文物普查办在杭州召开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阶段工作座谈会。省文物普查办副主任、省文物局副局长吴志强,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黄斌出席会议,全省各设区市文物处长,负责文物普查业务干部及省普查办相关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设区市汇报了本地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阶段工作情况。目前,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阶段工作全面启动,普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普查成果公布等工作顺利开展,新发现文物保护力度大大加强。9月,省普查办在义乌市召开第三阶段试点工作会议,讨论并基本确定了相关范本。会后,省普查办组织义乌市普查办、安吉县普查办的同志对相关材料进行了修改。
此次会议讨论并审定了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阶段参考文本,重点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为切实做好全省普查第三阶段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第三阶段工作,做了统一的工作安排。省文物普查办副主任、省文物局副局长吴志强指出:文物普查第三阶段尚有艰苦的工作要做,各地要提高认识,继续争取领导重视,齐心协力,确保第三阶段工作完成;科学严谨,严格按照“六个规范”要求,参照参考文本,确保普查资料整理符合要求;巩固成果,分类别开展研究,确保重要新发现文物得到有效保护;抓好出版,确保普查成果为广大群众所了解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