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2人盗挖4棵沉香树被抓
南都讯 记者黄海林 惠州市林业局昨日通报,惠州森林^***部门破获了一个盗挖毁坏珍贵树木的犯罪团伙案,犯罪嫌疑人吴某新、薛某龙因涉嫌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已被刑事拘留。
据惠州市森林^***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惠城派出所于今年3月10日接到群众报案称,位于惠城区横沥镇洋圳村祠堂后背山斜地的5棵沉香树,被盗挖了4棵。接报后,办案民警立即前往案发现场,发现被盗挖树木已被运走,现场留有4个树洞。
办案民警分析认为,现场还有一棵沉香树未被盗走,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会再来盗挖,为避免打草惊蛇,他们在洋圳村布设了线人,对现场实施秘密监控,待机抓捕。
4月13日14时许,又有群众报案称有人在洋圳村祠堂后背斜地挖树。惠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出动,在矮陂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现场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吴某新,其余2名嫌疑人逃跑。
4月14日下午16时50分,在龙丰共联村,办案民警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薛某龙抓获归案。
经审问,吴某新、薛某龙对在洋圳村祠堂后背山斜地盗挖沉香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吴某新、薛某龙因涉嫌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已被刑事拘留。
依照国家《森林法》等相关规定,对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