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夏道镇扼杀一位投资者的经过(一)
泉州市与南平市是兄弟友好城市,为更好地开展山海协作,促进双方经济的发展。南平市夏道镇人民^***委托该镇经济委员会到我泉州市进行招商引资。
经双方认真考察协商,2002年8月1日
,晋江市永鑫茶业有限公司与南平市夏道镇经济委员会签立了租赁经营原南平市夏道茶叶公司的经营合同.
租赁期限为15年,自2002年8月1日
2017年7月31日,明确规定第1年至第五年租金为五万,年租金分两次交清,签定之日交清当年度的50%租金,6个月后再交清当年度余下的50%租金…….
合同生效后,我公司即按合同交清2002年度6个月租金2.5万元(尚余下待6个月后再交清).同时我司投入大量资金(至2004年共投入230万元)对荒废多年的茶场进行全面技术改造,一切工作均合同规定执行…….
2002年12月(离2002年度租金下半年交清日期尚有2个月时间),我投入大量资金已改造的茶山被夏道镇村民连同栽造和茶树被摧毁30亩,地点位于化工厂对面.出租方严重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双方合同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违约责任):出租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租金总额的5%违约金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之规定.
我公司并没违约延误交租金日期,所以出租方违约在先应给我司经济赔偿.
事后我司即与夏道镇人民^***经委会反映,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我司由于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保护承租方的权益,但镇领导人对此反映的实际问题没作出任何解决办法,任其侵占行为继续扩展,属于行政不作为的行为.致我司2003—2004年间所承租的茶场多次被侵占.
2003年夏道镇村民侵占位于小旭山的100多亩茶场承租地种植竹子.
2003年又侵占位于吴丹山的70多亩茶场承租地种植地瓜.
2003年又将位于7号山的茶场承租地侵占30亩种植竹子.
2003年10月位于镇^***后的茶场承租地侵占350亩种植油樟.
2004年位于夏道山的茶场承租地又被侵占几十亩作为工业用地使用.
两年来夏道镇村民挖坟墓90多座又占去几十亩茶场土地.
经过上述几次的侵占承租茶场,使双方原约定的茶场面积由原来的1760亩,被占约900亩,茶场被侵占面积50%左右.我公司的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占,对茶场整政所投入的巨大资金,已遭毁灭性的损失.
自2002年至今我公司遵守合同约定,先后投入人民币400多万元,用于茶场生产设备改造的各项技术革新,从茶叶生产到加工\销售做了大量的经营管理工作.
2007年10月14日
下午4时左右,自称为南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