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过立项申报,云南省卫生厅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了《昌宁红茶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该标准将于2014年2月1日起实施。至此,《昌宁红茶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申报程序圆满结束。
为加快发展茶叶产业特色,昌宁县积极向云南省卫生厅申报“昌宁红茶地方保护性产品”和“昌宁红茶地理商标”。申报过程得到了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卫生监督局的大力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