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朋友说:《再谈需要》这篇关于朋友的论述,让我斟酌了一番,我想到几点:
1、人需要朋友,但人无法要求朋友;
2、朋友是彼此磨砺、彼此成长、彼此受惠、彼此可用的,这个用,包含了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经济学等价交换原则引用到精神情感领域,道理一样吧?
3、朋友之间彼此成为支点。
4、因此,“我”是构成朋友的50%要素,“我”与朋友被需要的程度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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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点,我基本上都同意,特别是后面三点,“我”和朋友是互为支点的,我需要这样的朋友,我也将成为朋友需要的这样朋友。因此适应于人群,大家都会需要志同道合的朋友,在意义上都是平等的概念。如果“我”没有这样的朋友,那么先要检省的是自己。
对于第一点“人需要朋友,但人无法要求朋友;”这一点我想与你再做探讨,人需要朋友,但是需要什么样的朋友,我却认为“我”是有权利做出选择的,如果朋友不是和我有默契,有相同的理念,有相近的爱好或者相似的追求,那又将如何做朋友呢?所以我理解为“我没有办法去要求朋友做什么,但是我会要求自己选择的朋友必须和我有‘话’可以说。”
就如我的朋友,其实很多:书友、茶友、摄友——还有生活中淡如水的朋友,这些都是我需要的。因此我也很努力地,注意保持自己的进取心,我需要交这些朋友,我也希望可以成为他们所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