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相约去吃饭,走到十字路口时发现前面修路,我马上傻了眼,接下来是跟从着朋友左转右拐的到了目的地。然后回程时,我已经忘记了来时路,正确的说,我是根本没有记住过来时路。于是凭着模糊的记忆驱车,结果我迷路了,在这座生活了几十年的小城市里,我居然迷路了,仅仅是一小段修路绕道的原因。
我就是这么的一根筋的,一条路走到底,不善变通,不长记性。每天到同一家茶餐厅,吃同样的食物,喝同样的饮品,连点餐的女孩都记得,不用等我开言。这样的我,说好听点是专一,说直点就是傻傻的。性格使然,恐怕到牙摇发落时还是如此。
迷路了,在今夜;迷路了,在你我的凝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