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美(包括香港), 一个导师能带几个博士研究生, 是由导师的科研经费的多少所决定的。并不象国内的大多数院校,是由教育部给钱(有的导师给些津贴有的不给)。比如在美国,教授每收一个博士研究生,每年要花五到六万美元(约40-50万人民币)。欧美的这种做法,就使得那些真正活跃在科研第一线上能成功争取到科研经费的教授有较多的学生。在国内的一些朋友,带十几二十个博士研究生的不在少数,这在欧美只有极少数名教授才有可能。另外,因为国外教授要从自己的科研经费里付钱,心疼的很,因此在挑选学生时会精挑细选,这就比较容易保证质量。另外就是淘汰制度,(这里只谈学生不谈师资)在国外,即便被录取了,一年半内还要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压力很大,也有许多被淘汰的。而在国内的博士资格考试,淘汰率很低,许多是流于形式。这也是因为不花自己钱不心疼造成的。这几年,国内大学的经费有了惊人的增长,许多教授的科研经费从几百万到几千万,应该不再需要国家出钱培养博士了。(打中文字真累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