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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共同体”及其规则无法“自拔解套”!》

——《“科学共同体”及其规则无法“自拔解套”!》



——《“科学共同体”及其规则无法“自拔解套”!》第17篇“附录”


(征求意见稿:2007年9月24日)



《中国科学》(B辑)1984年7月第7期发表了国家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耿庆国研究员的重要论文《旱震关系与大地震中期预报》(本文1983年3月29日收到,1983年12月27日收到修改稿),节录如下:



-- 摘要:本文论述了作者在研究孕震过程中的气象效应问题时发现:6级以上大地震的震中区,震前一至三年半时间内往往是旱区。旱区面积随着震级大小而增减。在旱后第三年发震时,震级要比旱后第一年内发震增大半级。据此提出运用旱震关系进行大地震中期预报的方法原则。



-- 为探索6级以上大地震的中期预报问题,作者研究了干旱与地震的关系,认为旱震关系是大地震中期预报的一个有效方法。



-- 在大地震的孕育过程中,可能存在着影响气象的因素。地震作为地球内部(特别是地壳和上地幔)矛盾运动的产物,直接的因素仍然是地应力的集中所致。在孕震过程中,不仅有李学过程存在,而且同时伴随有热、电、磁等物理化学过程存在。在孕震过程中,在震源体积内及其前兆异常场区域中,可能有地下放出的热能、电磁能、化学能一记载热、载电的物质六上升到地表,这些都可能造成了低空大气的异常现象。而地下旧有的断裂带和断裂带在孕震过程中新产生的微破裂,有可能提供地下物质和能量上涌的通道。即在大地震孕育过程中,由于地热增高,使近地面出现干热特征,导致空气中水汽含量大大降低,平均绝对湿度变小,不但改变了云的状况,而且由于根本缺乏水汽条件,因而不易产生降水,出现了地表面的干旱局面。孕震过程中造成干旱的原因,除地热变化这一根本因素外,地球内部电场和低空大气电场的相互作用,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 确立旱震关系(大地震中期预报方法)的事实依据



-- 1972年,作者在研究孕震过程中的气象效应时,发现:6级以上大地震的震中区,震前一至三年半时间内往往是旱区。旱区面积大,则震级大。在旱后第三年发震时,震级要比旱后第一年内发震增大半级。



1、6级以上大地震的震中区,震前一至三年半时间内,往往是旱区。在系统查阅、整理全国各地震区降水资料的基础上,列出了近百年来中国6.0级以上大地震的旱震震例229例。



2、从公元前231年(秦始皇十六年)至公元1971年(表1),在这2,202年间,华北及渤海地区(34—43N,108—125E)共发生6.0级以上大地震69次,其中除1337年9月8日河北怀来(M=6+1/2级)地震,震前二年大饥、灾因不详及1368年7月8日山西徐沟(M=6级)地震,震前一年大风雹外,其余67次地震,都是旱震震例。其中,震前一年大旱者为27次,震前二年大旱者为15次,震前三年大旱者16次,震前三年半大旱者为9次。总之震前一至三年半时间内大旱者为67次,占地震总次数的97.1%。



3、旱区面积随震级大小而增减:震前旱区面积越大,旱后相应的地震震级越高。发生6级地震所需的震前旱区面积为25.2104km2;发生7级地震所需的震前旱震面积为43.2104km2[耿庆国,公元前231年-1971年中国华北及渤海地区6级以上地震震前旱情史料,1972年10月;耿庆国,1956年至1970年中国大陆6级以上大地震旱震关系分析统计结果,1972年9月25日]。1956年至1971年,全国共出现46个旱区(旱区面积均大于25.2104km2),其中有39个旱区,在旱后的一至三年半时间内发生有6.0级以上地震。即有84.8%的旱区,旱后一至三年半时间内有6.0级以上地震发生。还有15.2%的大旱区,旱后三年半内没有发生6.0级以上地震。



-- 运用旱震关系进行大地震中期预报的方法原则



-- 根据中国1956—1970年6级以上大地震旱震关系分析统计结果,1972年10月作者正式提出旱震关系大地震中期预报方法。运用旱震关系进行大地震预报的方法原则是:



1、依据旱区面积确定震级:(1)发生6级地震所需的震前旱区面积为25.2104km2;(2) 发生7级地震所需的震前旱区面积为43.2104km2。



2、依据特旱区位置确定发震危险区:所谓特旱区,是指在大面积旱区内,找出突破历年降水量最低值的点火地域,构成该旱区的特旱区。



3、在发震时间的预报上,一般先报旱后1-2年;如果第三年再报时,须将震级提高半级。



-- 旱震关系是大地震中期预报的一个有效方法



1、1972年我国华北及渤海地区出现了几十年不遇的严重干旱,大旱面积达113.4104km2,这是一个足以发生两组7级大地震,甚至可能发生一组8级强震的旱区面积。其中,辽宁锦州--岫岩一带,河北唐山地区及陕西河北之交的石家庄、邢台、太原、忻县一带为特旱区(图1—略)。



-- 根据旱震关系,我们曾提出:“在1972年华北及渤海地区大旱后的一至三年半时间内,可能在河北、山西、辽宁、内蒙四省范围内发生7级以上强震”,“可能的发针地区包括辽宁锦州--岫岩一带,河北唐山地区及石家庄、邢台、太原、忻县一带”[朱凤鸣、吴戈等,一九七五年海城地震,地震出版社,1982,4和100;陈非比等,唐山地震,地震出版社,1979,133;马宗晋等,1966-1977年中国九大地震,地震出版社,1982,44]。并提出在大旱后第三年或更长时间内发震,震级将可能达到7.5级—8级。



-- 结果于1975年2月4日,即1972年华北及渤海地区大旱后两年零一个月,在辽宁锦州—岫岩特旱区内发生了海城Ms=7.3级强震;于1976年7月28日,即1972年华北及渤海地区大旱后三年半,在河北唐山特旱区内发生了唐山Ms=7.8级大地震和滦县Ms=7.1级强震。



-- 而对1972年华北及渤海大旱区的另一个特旱区,即石家庄、邢台、太原、忻县一带来说,则没有发生7级以上地震,故构成虚报。



2、1972年,我国西南(四川省西北部和南部、云南省东北部和西部以及西藏自治区东部和中部)出现一个面积达129.6104km2的大旱区。这是足以发生一组8级大地震或发生两组7级以上强震的旱区面积(图2—略)。



-- ……依据旱震关系,我们曾提出:“1973-1974年,再四川西北部地区(广元—雅安—康定—甘孜一带”或云南省西南部地区(下关—思茅一带)有6-6.5级地震。四川省南部和云南省东北部地区(细长—乐山—宜宾—雷波—沼同一带)的大地震危险性,也值得注意”。



-- 结果于1973年2月6日在四川西北部特旱区内的炉霍甘孜一带发生了Ms=7.9级地震及1973年2月8日炉霍Ms=6.0级地震;1973年8月11日在四川西北部的南坪、松潘一带发生了Ms=6.5级地震;接着1973年8月16日在云南省西南部牙特旱区内的思茅、普洱一带发生了Ms=6.3级地震;1974年5月11日在四川省南部和云南省东北部特旱区内的雷波、昭通一带,发生了Ms=7.1级地震。



3、1974年,我国四川西北部、甘肃南部和青海西北部及其东南部地区,出现了一个面积为56.7104km2的旱区(图3--略)。这是一个足以发生两组6级以上地震活人可能发生一卒7级以上强震的旱区面积。



-- ……依据旱震关系,1975年1月10日我们曾提出:“1975年-1976年,四川康定--石棉--灌县--松潘--甘肃武都一带,可能有6级以上地震。”结果于1975年1月15日在四川康定、石棉之间的九龙附近,发生了Ms=6.2级地震。



-- 1976年1月,我们依据1974年四川西北部和甘肃南部的旱区,继续重申旱震关系大地震中期预报意见如下:“1976年,四川、甘肃交界地区,即灌县—松潘—若尔盖—岷县可能发生6级以上地震。”结果于1976年8月16日在四川松潘、平武一带发生了Ms=7.2级地震,1976年8月23日在四川松潘、平武一带再次发生Ms=7.2级地震[四川省地震局分析预报室,地震战线,1977,2;朱皆佐、江在淮,松潘地震,地震出版社,1978;四川地震局便,一九七六年松潘地震,地震出版社,1979]。



4、1975年,我国云南省西部和北部、四川省西南部以及西藏自治区东部出现了一个面积达92.3104km2的的大旱区,这是足以发生两组7级以上强震,甚至发生一组8级大地震的旱区面积(图4—略)。



-- ……依据旱震关系,1976年1月我们曾提出:“1976年,四川西南部、云南西部北部、西藏东部,可能发生7级以上地震。值得注意的地区,一是中甸—剑川—洱源--耿马;二是昌都—巴塘。”结果于1976年5月29日在洱源—耿马特旱区内的云南龙陵、潞西一带发生了Ms=7.5级和Ms=7.6级两次强震[云南省地震局,地震战线,1977,2];1976年11月7日,在中甸—剑川特旱区内的云南丽江、宁蒗一带发生了Ms=6.7级地震,1976年12月13日又在云南宁蒗一带发生了Ms=6.0级地震。



-- 关于从旱震关系研究得出的孕震过程中以长时间级以长范围与未来地震震级的关系(--略)



-- 结论:……4、大地震发生前是有气象异变作为其前兆的,抓住这种前兆,是完全可以在预测、预报和预防大地震方面发挥一定作用。深入研究孕震过程中的气象效应,显然对于大地震的预报、预防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1985年5月,海洋出版社出版了耿庆国的专著《中国旱震关系研究》。“内容提要”称:


-- 本书是中国旱震关系(大地震中期预报方法)的奠基性著作和开拓性研究成果。



中国杰出的地震学家傅承义先生为《中国旱震关系研究》写的“代序”中表明了他对于耿庆国“旱震关系研究”的评价:


-- 我一向主张并支持对地震前兆和地震预报进行科学研究和认真探索。我坚信地震是可知的,是有前兆信息的,是能够预测预报预防的;这当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需要为此付出极大的努力。



-- 从前我对气象与地震的关系不看重,现在,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旱震,大旱与地震有关,这是事实。正如,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板块,板块构造和运动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 天然地震学已经一百多年了,但人类对地震前震中区的情况知道的太少。耿庆国所搞的旱震关系研究,肯定了大地震发生前的一至三年半内,震中区往往是特旱区的这一事实,使我很受启发,很受鼓舞。



-- 我认为旱震关系不是偶然的,是有着其物理道理的。一九七一年,我曾提出关于地震成因的红肿假说,认为震源区是破裂区,前兆异常场区域是红肿区;但当时未能找到足够多的证据。现在可以说,旱震关系是红肿假说的最好的证据。-- 震中所在的特旱区是红区,而大面积旱区则是肿区。



-- 我支持耿庆国所从事的旱震关系研究,并祝贺旱震关系研究所取得的进展。我衷心希望地震预报探索研究在中国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然而,耿庆国《中国旱震关系研究》由海洋出版社出版,而不是由地震出版社出版就令人深思!


应当说明,《中国旱震关系研究》对于傅承义教授写的这个“代序”注解如下:



-- 代序是傅承义教授在一九七五年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议中国东半部组讨论会上的讲话(1975年1月15日下午)。傅承义教授愿以此作为《中国旱震关系研究》一书的代序,并表示:“直到现在,也没有理由改变这个观点。”



傅承义教授特别强调“直到现在,也没有理由改变这个观点”意味深长。



必须特别指出,耿庆国应用“旱震关系研究”提出的地震中期预报意见,是1974年6月29日《国务院批转中国科学院关于华北及渤海地区地震形势的报告》〔即国务院[1974]69号文件〕中提出的数项地震中期预测的主要依据之一。


对于上述有关情况,耿庆国在《旱震关系对海城、唐山大地震的中期预报回顾》回顾如下∶


[耿庆国,旱震关系对海城、唐山大地震的中期预报回顾,唐山地震三十周年纪念文集,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天灾预测专业委员会,2006年4月]



-- 1972年我国华北及渤海地区出现了几十年不遇的大面积旱区,其中辽宁锦州—台安—营口—岫岩一带、河北唐山地区及山西河北之交的石家庄、邢台、太原、忻县一带特旱区。



-- 早在1972年11月在山西临汾由董铁成同志主持召开的全国地震中期预报科研工作会议上,本人依据对旱震关系的研究,首次郑重提出∶“1972年华北及渤海地区大旱后的一至三年半时间内,将在河北、山西、辽宁、内蒙古四省区范围内发生7级以上强震。



-- 1974年5月又进一步提出,可能的发震地点包括辽宁锦州—岫岩一带、河北石家庄、邢台、太原、忻县一带。算吁请有关方面“切实加强京津唐张地区和华北及渤海北部地区的防震抗震和群测群防、专群结合的测报工作,特别要时刻警惕可能发生的波及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和沈阳的震级在7级以上,甚至7.5级以上强震的危险性,几百天之内强震就有到来的可能!!!”


[耿庆国,关于对我国华北及渤海地区1972年特大干旱提出的旱震关系中期预报意见的基础依据和分析结论,1974年5月31日〔详见张庆洲,唐山警世录,报告文学,pp45,2005年第5期〕]


-- 1974年6月29日,在《国务院批转中国科学院关于华北及渤海地区地震形势的报告》〔即国务院[1974]69号文件〕中,明文登载了本人的观点∶“华北北部近年长期干旱,去年又出现建国以来少有的暖冬、冷春,干湿失调的气象异常,提出华北有发生七级左右强震的危险。



-- 1975年1月15日,在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上,本人继续强调华北及渤海地区在1972年大旱后一至三年半时间内面临着发生7级以上强震的紧迫危险性。我当时就受到了与会的傅承义教授的鼎力支持和鼓励。



-- 在1975年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上,顾浩鼎代表沈阳地震大队发言时,强调金县短水准出现了大幅度异常,其变化形态与岩石破裂实验曲线的不稳定阶段极为类似,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沈阳地震大队认为参窝水库4.8级震群表明辽宁地震活动在进一步增强,据此提出∶“辽东半岛及附近海域,一九七五年上半年,甚至一、二月份,可能发生6级左右地震”的预报意见。



-- 我对沈阳地震大队的上述预报意见,给予了坚定支持。在会商讨论时,我拿着一张涂满红颜色的辽宁特旱区图对沈阳地震大队领导朱凤鸣同志说∶“你们沈阳地震大队的预报意见是有水平的。辽宁锦州—岫岩一带是特旱带,今年辽南肯定有强震发生,而且整个辽东半岛及邻近海域都是旱区,都会有感。



本顾问认为,耿庆国教授1972年开始的“旱震关系研究”以及据此提出了的地震中期预测方法,及其1974以来据此提出并坚持的多次地震中期预测获得成功,不仅使“旱震关系研究” 以及据此提出了的地震中期预测方法获得了地震预测科学实践的证实,以及耿庆国坚持揭露1976年唐山大地震漏报真相的长期努力,不仅对地震学与地震预测科学做出了世界意义的重大贡献,而且证明耿庆国教授是一位热爱人民富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真正的地震学家与地震预测实践专家。


耿庆国教授“旱震关系研究” 对地震学与地震预测科学做出的世界意义的重大贡献,在于以充分的科学事实揭示大部分强震最为重要非常明显的孕育阶段为强震发生前一年至三年半期间。



耿庆国教授依据“旱震关系研究”提出“旱震关系研究”中期预测方法,经多次地震实况证实,是当代最为成功最为可靠的地震中期预测方法之一。



耿庆国教授“旱震关系研究”向世界地震学与地球科学提出了有待进一步更深层研究的三个重大问题:


(1)强震发生前一年至三年半期间延续相当时段的相当面积包含特旱区的大旱区现象(与傅承义教授提出的“红区”与“肿区”假说一致)背后的驱动机制是什么?即,是什么力量或运动导致这种相当面积旱区现象在此期间延续相当时段?


(2)强震发生前一年至三年半期间该区域地壳与地幔之间的相对运动出现了什么情况?


(3)更长期的什么运动周期导致该区域在该时段(而不是其他时段)发生上述情况?



对于中国以及世界地震学与地震预测科学做出的世界意义的重大贡献的耿庆国教授,从1976年唐山地震以来,一直到31年后的今天,他的“旱震关系研究”的进一步研究,以及据此提出来的地震中期预测方法的实践应用与进一步推广,不仅始终得不到中国地震局领导与“专家集体”的任何实质性的支持与推广,反而被越来越“边缘化”、排斥与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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