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使企业在组织生产、销售、经营中有据可依,保证和稳定茉莉花茶质量,维护产品信誉,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根据茶叶产品特征和生产、消费趋势,参照有关国际标准,对茉莉花茶的各项指标作了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浙江省茶叶进出口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鲁成银、黄婺、金寿珍、魏群。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茉莉花茶的名称、等级、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包装贮运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茶叶为原料,经窨茉莉鲜花后加工而成的茉莉花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4789?3-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T 5009?12-1996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3-1996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GB/T 5009?57-1996 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6388-19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302-1987 茶 取样 GB/T 8304-1987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1987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1987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0-1987 茶 粗纤维测定 GB/T 8311-1987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8313-1987 茶 茶多酚测定 GB 11678-1989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T 14487-1993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14876-1994 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17331-1998 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 17332-1998 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茉莉花茶
以茶树芽、叶、嫩茎为原料,经杀青、揉捻、干燥等工艺制成的绿毛茶,再经整形、归类、拼配成的茶坯,选用茉莉鲜花窨制而成。
32 特种茉莉花茶
以茶树芽、叶、嫩茎为原料,经杀青、做形、干燥等工艺制成的具有独特外形的茶坯,选用茉莉鲜花窨制而成。根据其不同的外形特点冠以各具特色的名称,如茉莉毛尖、茉莉毛峰、茉莉龙珠、茉莉香针、茉莉毫茶、茉莉银芽等。
4 产品分类与质量等级
41 茉莉花茶产品分特种茉莉花茶和茉莉花茶两类。
42 特种茉莉花茶以各具特色的名称为花色品种,只设一个质量等级。茉莉花茶根据其质量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碎茶和片茶,共九个质量等级。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鲜花原料卫生质量要求同茶叶。
512 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
513 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物?茉莉花干除外。
514 不着色,不添加任何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
52 感官要求
521 各产品等级的感官品质应符合实物标准样,对外贸易应符合双方合同规定的成交样茶。
522 各品名、等级的感官品质应符合本级品质、品种特征要求?见表1。
5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2。
54 卫生指标 各等级茉莉花茶的卫生指标见表3。
55 净含量负偏差 定量包装规格由企业自定。单件定量包装茶叶的净含量负偏差见表4。
6 试验方法
61 取样
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
62 感官指标 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
63 理化指标
631 水分 按GB/T 8304的规定执行。
632 总灰分 按GB/T 8306的规定执行。
633 粉末、碎茶 按GB/T 8311规定执行。
634 茶多酚 按GB/T 8313规定执行。
635 水浸出物 按GB/T 8305规定执行。
636 粗纤维 按GB/T 8310规定执行。
637 非茶非花类物质和含花量 称取混合均匀的试样50g准确至0.1g,分别拣出非茶非花类物质和花,称重?准确至0.1g,按式1、式2计算非茶非花类物质和含花量的百分含量。
非茶非花类物质%=×100…………1 含 花%=×100…………2
64 卫生指标
641 铅 按GB/T 5009?12规定执行。
642 铜 按GB/T 5009?13规定执行。
643 六六六、滴滴涕 按GB/T 5009?57的规定执行。
644 大肠菌群数测定 按GB/T 4789?3规定执行。
645 乙硫磷 按GB/T 17331规定执行。
646 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 按GB/T 17332规定执行。
647 甲胺磷 按GB/T 14876规定执行。
65 净含量负偏差 用相应感量要求的衡器称取去除包装的产品,与产品标示值对照进行测定。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和抽样
72 检验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7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时,应检验感官品质、水分、碎末茶、净含量和包装规格,经检验合格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722 型式检验
722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要求的全部项目。
72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产品质量进行型式检验:
- 投产后,如原料、工艺或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
-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有要求时。
73 检验结果判定
731 凡劣变、有较严重异味和卫生指标不合格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得作为饮料销售。
732 出厂检验时,其检验项目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判为不合格产品。
733 型式检验时,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各项,其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74 复检 对检验不合格批次,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包装中重新按GB/T8302规定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产品销售包装上的标签标志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812 运输包装上的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T6388的规定。其他条款可按贸易合同上的规定条款清晰标注有关内容。
82 包装
821 包装容器应用干燥、清洁、卫生、无异味的材料制成,接触茶叶的内包装纸应符合GB11680或相关食品用包装材料卫生标准规定的包装材料。
822 包装应牢固、清洁、防潮,能保护茶叶品质,适于长途运输。
83 运输
8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卫生、无异味、无污染。
832 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暴晒。
833 装卸时应轻放轻卸,不得甩掷。
834 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84 贮存
841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防潮、通风、干燥、无异味的专用仓库内,仓库周围应无异味气污染。
842 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