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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土瓷器与文献记载的特征相吻
按照古文献对柴窑所具上述特征的记载,我们观察并研究了黄堡窑出土的五代瓷器,发现两者之间竟达到了一致和吻和。笔者在此按前面引文、将古文献和五代黄堡窗瓷器的吻合之处叙述于后,以期求得客观和合理的结论。
1.在《归田集》、《清秘藏》、《博物要览》、《长物志》、《文房肆考》、《景德陶录》等书中均有:“色如天”或“青如天,”或“天青雨过时”,系指瓷釉的颜色为天青色。在五代黄堡窑的青瓷中有不少青瓷、淡天青、暗天青等几种釉色,其色调或深或浅,但以偏天青蓝色为其主调。此种天青色调的瓷釉,目前尚未在其它五代窑址中发现,仅在该窑有数量相当多的标本出土。其天青釉瓷的色调和文献对柴窑瓷釉的记载是一致的。
“声如磬”,指器胎经高温烧结致密度好,敲击时有金属和石磬的响亮声。五代共同堡窑的瓷器,不论黑胎和白胎都很坚致,敲击时确实可以达到“声如磬”的响声。在瓷片出土后放入室内整理编号,每每将写好数字的瓷片放入筐内时,瓷片之间相触发出的声音清脆响亮,十多米外的楼下都能听到。
《归田集》中还记载了“汝窑颇仿佛”和“汝窑磁较似”特点。五代黄堡窑青瓷确实与汝瓷“颇仿佛”和“较似”。这种相似主要表现在天青釉的色调上,同时碗、盘、盏等器物造型也较似,还几乎都是外撇圈足。另外,施釉和支烧方法也较似,多是通体施釉并用釉裹足,器外底均留有数点状支烧痕。这种实物中的“较似”,与文献记载亦相符。
2.若按照《格古要论》、《夷门文牍》、《文房肆考》、《景德镇陶录》记载的特征比较一下。
“天青色”,前已阐述不再重复。
“滋润细媚”,系指瓷釉而言。五代黄堡窑青瓷,釉料处理比唐器长足进步,不仅法净再无黑色斑点,而且精细滋润,具有玉质感,用手触摸光滑舒适。特别是白胎青瓷,淡天青色釉色清淡雅洁,看起来细媚可爱。
“有细纹”,多指瓷釉的细纹开片,也可指釉下的细纹饰。五代黄堡窑青瓷中,常见的细纹开片。其冰裂开片细纹,有内外直裂的,还有少数呈鱼鳞状斜裂的,后者与汝窑很相似,但所见不多。除素面开片细纹外,还有胎体上饰细纹划花的细纹,及胎体上饰细线模印花纹的细纹,后者细纹透过淡天青釉观看,若隐若现相当美丽。
“粗黄土足”或“足多粗黄土”,系指器物足底之特征。五代黄堡窑青瓷之器足,多施裹足釉。但到其晚期的白胎器物上,一部分仍继续用釉裹足;还有一部分是底足施釉后,又将足底下的裹足釉药擦去(或刮去),在除去釉药的足底刷有红黄色汁水,烧成后足底露胎处呈红黄色,犹如“粗黄土”一般。有此种特征的青瓷器足,在该窑五代时期出现较晚,就其烧造时间和黄土足的特征看,均和文献记载相符。
3.若按照《清秘藏》、《博物要览》、《长物志》、《文房肆考》、《景德镇陶录》等书所记载的“青如天,明如镜,薄如纸,声磬”等特征进行对照,同样也相符合。
“青如天”,前已阐述,不再重复。
“明如镜”,应指青釉的晶莹度。现有一种说法,认为是指柴窑的胎体可以透明。此种看法,笔者以为不对,我国科学家经过对各时代瓷片的理化科学测试后得知,“在东汉到五代这段历史时期内,南北方青瓷胎的瓷化程度并不与时代发展成正比关系。”因此,五代时期根本不会出现胎体可以透明的柴窑瓷器。文献中“明如镜”,只能是指瓷釉的晶莹度而言。对照五代黄堡窑的青瓷,其青釉与唐和金元相比,玻璃质感略弱,但与同时期越窑相比,瓷釉的晶莹透明度要强的多。特别是五代晚期的白胎青瓷,其淡天青釉更是晶莹透明。正因为有此特点,所以多在釉下采用细线划花、剔刻划花、贴花、印花、戳花等多种手法装饰的多种纹样。这些美丽的花纹,在“明如镜”般的天青釉的映衬下;更加华美生动。
“薄如纸”,是指柴窑器壁的精巧和薄度。对照五代黄堡窑的青瓷,在晚期的白胎器中,出土了一些仿金银器造型极薄而精巧的器物。此种器物,有敞口盏、花口水碗、多折洗、高足杯、镂空盏托等。器壁仅有1—2毫米的厚度。拿在手中,份量极轻。说这些精巧的薄胎青瓷“薄如纸”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声如磬”,前有阐述,不再重复。
4.至于《五杂俎》、《两般秋雨庵随笔》、《文房肆考》、《陶说》等书所记载的:“雨过天青云破处,这般颜色作将来”。只是将《归田集》中“天青雨过时”的记载,增添了故事的戏剧性的色彩,其柴窑特征并未有新意,不再重复对照。
5.《七颂堂识小录》所载,是刘体仁亲见的一些窑洗,其釉色“黝然深沉,光色不定,‘雨后青天’未足形容,布庵曰‘予目之为绛青’”。此记述非常重要,它表明天青色只是柴器中最好的一种色釉代表,除古人津津乐道的天青色外,柴窑还存在“黝然深沉”的“绛青”色。再对照观察五代黄堡窑出土的青瓷,其产品大多数时釉色发黝暗的灰青和暗天青黑胎器,也完全可以称此种器的釉色为绛青色。同样表明文献所记之真实柴窑特征,与黄堡窑出土五代青瓷完全符合。
6.清乾隆的御题诗,在古文献记述中具有真实可靠的学术价值,我们再将其所记之种种特征,与五代黄堡窑的出土物进行对比。
“过雨天青色”,前已对照不再重复。
“都为黑色无青色”,此种釉色与《七颂堂识小录》所记述的“黝然深沉”的“绛青”色相同。也是五代黄堡窑大多数黑胎青瓷的釉色,也可称之为黝青釉。
“色如海玳瑁”,此种釉与以上所记的各种色调的青瓷不同,而应是一种棕褐、赭褐或酱褐色釉。对照五代黄堡窑的瓷器,在其主流产品青瓷之外,还兼烧黑釉、赭褐釉、茶叶沫釉(青褐色)、白釉褐绿彩等瓷釉品种。其中的赭褐釉(暗柴色)和茶叶沫釉(青褐色)都与海玳瑁的颜色相似。前几年在周至县法王寺塔的地宫中,曾出土了一件暗紫色的瓷香蕉,就是五代黄堡窑的这种赭褐釉瓷器。
“镜明低(纸)薄见诚罕”,这是指乾隆所见的柴窑中的“明如镜”和“薄如纸”的器物少有而罕见。此种情况与五代黄堡窑出土的青瓷情况亦相吻合。
“足土”、“土性承土在”,指的是柴窑中有一种足底无釉其露胎呈黄土色的器物,前已对照过不再重复。
“口铜”、“铜非钳口为”,系指器口青釉较薄显现出釉下的深色胎体,故呈黄色。此特征乾隆在谈及天青色如意枕时并未提到,而是在记述色如海玳瑁柴窑枕和数枚黑色柴窑碗时所记,这表明“口铜”色现象只见于胎釉颜色深的柴窑内,而不见于胎釉颜色浅淡的柴窑中。此种状况,与五代黄堡窑所烧造的两类黑胎、白胎各自特征完全相同。
“未若永宣巧”,是指柴窑的制作工艺比不上明代景德镇的永宣器。这是由早于明代数百年的五代制瓷工艺技术水平的限制所决定的。此记述恰好又证明了当代研究者认为柴窑器胎可以透光的想法是不对的。对照五代黄堡窑出土的青瓷,其工艺制作的精巧程度无论如何也比不上明代永宣器。
通过以上的全面对比,我们不难了解,黄堡窑五代时期烧造的青瓷器,其特征与上述文献对柴窑的记载完全符合。因此,笔者以为该窑这些为五代朝廷所烧造的天青釉瓷,应是未被选取的淘汰品;而其中的晚期产品,应是周世宗柴窑的废品。
五、“柴窑出北地”,窑址在何处
要寻觅出千古之谜的柴窑来,一方面要找到与柴窑特征相符合的窑场,另一方面要找到与文献记载的柴窑窑址之具体位置相符合的窑址。对柴窑窑址有记载的重要文献,明以前还尚未见有,明代最早者当首推曹昭洪武版本的《格古要论》。该版本之书,笔者十多年来寻找未果,找到的均是王佐增补的《新增格古要论》。但万幸的是,新出版的“新增”本,将曹昭的原著用大字印出 ,而将王佐的增著部分用小字印出,因此使我们间接得知两者
对柴窑窑址记载的区别。就两种不同的字体来看,曹昭的原著记载“柴窑出北地”。而王佐的增著在此记载后增加了“河南郑州”,,改成了“柴窑出北地河南郑州”。此后的明清文献,上述两种说法均有所见。其中,明周履靖的《夷门广牍》,是按照原著来记载,而清代的《文房肆考》和《景德镇陶录》,是按照“新增”来记载。到了近现代,陶瓷研究者亦多按“新增”来认识柴窑。
笔者认为《格古要论》的原著和《夷门广牍》的记载是正确的;而“新增本”的增添及清人的抄袭是错误的,并将后人对柴窑窑址的寻觅引入了歧途。
考查曹昭原著《格古要论》,是古代文物鉴定中第一部分门别类进行全面综述和研究的论著,在其上、中、下三卷著述中,对其所知的古代各种“格古”文物,阐述了其最为突出的要点,是一部研究和鉴定各种古代文物的重要著作。因此,该书报记载的“柴窑出北地”应该是正确无误的。此处的“北地”也应该是一个范围不大比较具体的地址。同样,周履靖的《夷门广牍》,也是一本汇辑了历代稗官杂记和著作者亲见的重要著述,书中为后代保留了很多真实性很强的古代科学技术资料。《夷门广牍》对柴窑的记载,与《格古要论》原著完全一致,说明了资料真实性很强这两种明代文献都正确记载了“柴窑出北地”的实况。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夷门广牍》成书于明代万历年间,比王佐增补《格古要论》晚了一百多年,而且王佐新增本的十三卷本比原著的三卷本流传要广,但选取资料严谨的周履靖并不采用新增本,采用的却是新增本之前的原著,这种取舍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它表明王佐在“北地”后增添的“河南郑州”是不确实的。
我们再从“北地河南郑州”的语法和地理沿革观察。按此种语法,就是大地名在前,小地名在后。故“北地”应包括并大于“河南”,“河南”又包括“郑州”。但包括并大于“河南”的“北地”,在历史上根本没有。有的只是“北方”、“北国”、“江北”等名称,从来没有用“北地”来代替可以包括“河南郑州”的“北方”、“北国”、“江北”等称谓。曹昭和周履靖都是学识渊博的文人,绝对不会犯此种语法和地理沿革上的错误,也不会泛泛而指,其所指应是有具体地点的“北地”。
那么,古代是否有具体的“北地”之地点呢?回答是肯定的。考查古代的地理沿蒜难发现,“北地”是一个古代的郡名。它始设于秦代,隋开皇中废除,从秦至北朝郡治时变法。秦北地郡,治所在义渠(今甘肃庆阳西南)。西汉北地郡,治所在移马岭(今庆阳西南)。东汉北地郡,治所移富平(今宁夏吴忠西南)。东汉末之北地郡,寄治冯翊郡界(渭河以北地区)。三国魏豁冯翊之(衤+殳)(衤+羽)为北地郡的实土(今陕西耀县、富平、同官)。由此可见,“北地”绝非泛指,而是一个具体的地名。自汉代以来,黄堡窑所在的同官县正是在北地郡的辖区内,特别到三国魏后,窑址更是处于北地郡的“实土”之地中。
为证明该地确为“北地”,特在此抄录有关古文献如下:
《后魏书·地理志》:“北地郡,魏文帝分冯翊(衤+殳)(衤+羽)置。
《晋书·地理志》:“北地郡统县二,泥阳、富平“。泥阳为今耀县和同官南部。
《隋书·地理志》:华原、同官、富平“原魏置北地郡。”
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志》:“汉(衤+殳)(衤+羽)县,地属左冯翊,曹魏于其他置北地郡。”
宋·宋敏求《长安志》:“汉(衤+殳)(衤+羽)县,魏文帝自彭原县界界富平故城徙北地郡于此,其县遂废。”
《续通典》:“耀州华原同官县,本汉(衤+殳)(衤+羽)县地。
从以上的文献中可以确认:三国魏始置北地郡于(衤+殳)(衤+羽)。华原同官本汉(衤+殳)(衤+羽),因此该地正是“北地”之所在。曹昭《格古要论》原著和周履靖《夷门广牍》均载:“柴窑出北地”。所指的窑址正在此处。对“北地”的记载,除上述古文献外,还发现在耀县药王山的一些北朝佛道造像碑中。为了有力证明“北地”确切所在,按时间的先后,将这些造像碑摘录于后。
1、北魏始光元年(424年)之《魏朗佛道造像碑》,记有“北地郡三原县民”文。
2、北魏太和二十年(496年)之《姚伯多道教造像碑》,记有“前君临万国,迁民北地”文。
3、北魏景明元年(500年)之《杨缦黑道教造像碑》,发愿文有“北地郡富民县杨缦黑为父造石像一区”。
4、北魏景明元年(500年)之《杨阿绍道教造像碑》,记有“北地郡富平县杨阿绍”文。
5、北魏正光二年(521年)之《錡麻仁道教造像碑》,记有“北地富平县”文。
6、北魏正光五年(524年)之《仇臣生造像碑》,发愿文有“雍州北地三原县仇臣生……造石像一区”。
7、北魏孝昌三年(527年)之《庞双佛道造像碑》,供养人有“祖板假北地太守庞□”和“板假北地太守傅外”。
8、北周保定二年(526年)之《李昙信佛道千像碑》,供养人题名有“兄北地郡□假□都郡守□□□□侍”。
从上述八碑得知:北地郡的实土,包括三原、耀县(华原)、富平、同官等地,其范围与前述之古文献所记大体一致。在此地望内,仅有黄堡五代时期烧瓷。从以望观察,与《格古要论》原著和《夷门广牍》所记述的“柴窑出北地”完全相符。因此笔者以为“柴窑出北地”,窑址在北地郡同官黄堡。至于王佐的增补,笔者认为是画蛇添足,将人们引向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