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暮年的黄宾虹,大约八十岁起,开始不断写一些“自叙”、“自传”一类的文字。在他的遗物中有不少这样完残不一的手稿,开篇所记的总有这么一段往事:幼年六七岁时,邻舍有一老画师倪翁,黄“叩请以画法,答曰:当如作字法,笔笔宜分明,方不至为画匠。再叩以作书法,故难之,强而后可。闻其议论,明昧参半……”敏于“六书”的黄宾虹,小小年纪里,同时还深藏着一个“明昧参半”的有关书法及书法与绘画关系的难题思考。这一思考,不也是其“慧根”之一隅吗?
倪翁所谓“笔笔宜分明”的“作字法”或曰“作书法”,应该是指“作字”即构筑的这个空间,要“分明”、要合理,但他的重点也许是在构筑即“写”的过程中,如何笔笔灵动地写,有势有韵地写,以求遒美感人。“六书”作为造字法则,保证了汉文字视觉空间的合理完满,那么笔笔灵动和遒美的法则和保证是什么呢?是笔法。黄宾虹总是不忘幼年的困惑,是因为破解与“书画同源”相偕的命题“书画相通”,也用了他一生的精力。也所以,一生精研“用笔”、“笔法”,黄宾虹却不曾单以“书法”为题做过一篇专论,但“画法全从书法中来”,是他最坚定的信念之一。秉此信念,1935年,在所撰《画法要指》中有“五字笔法”的提出,当是最重要的成果。
黄宾虹借重金石学学术背景,当然也看到了金石学给书法和绘画带来了从结体到笔意的批判意识和“解放”意识,结果是风格更趋多样化,而笔线的形态将更加无法规定。在这样的现实与前景面前,一种再次明确“法理”的要求产生了。黄宾虹的“五字笔法”,即是对这一要求的积极回应。“五字笔法”的提出和论说有一个过程,前后有多篇著述论及,这里简述如下:笔法一为“平”,如锥画沙,起讫分明;亦如水,天地间至平者为水,纵然波涛汹涌,终归于至平之性;用笔翻腾使转,终根于平实。
黄宾虹 《古玺释文》(局部原大之一) 册 21×22cm 纸本 浙江省博物管藏
释文:戴
才,《说文》:“,伤也。”“哉”,(假)昔(借)为(为)“才”。《尔/雅?释诂》:“哉,始也。”《诗?文王》:“陈锡哉/周。”《周语》以“载”为之。《孟子》引《书》:
“/朕载自亳。”戴,(假)昔(借)为。《左》/隐十年:“宋人、蔡人、卫人伐戴。”/释文:“戴,故国,在陈留。”《谷梁》以“载”/为之。
,即戴国,初应乍(作)才。《公羊》、《谷梁》作“载”,《说文》作/“”。《左》隐十年疏:“《地理志》梁国淄县。”
《周礼》:“外府邦布,载师里布,闾师夫布,/司市辟布。”
《孟子》:“汤一征,自葛、载。”“载”,赵释“始”,或释/“载”亦国名。
齐(大)化背文“才”即“在”,或以为“屯留”之“屯”,/第五七五图。
《俗录》“”,潘释“迓”,反文。